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订立及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之承运人的责任及其免除条件
责任限额
D1
①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所负的赔偿责任,一般贸易电磁阀进口,以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相当于835记帐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记帐单位的数额为限,电磁阀进口物流,两者中以较高的数额为准。计算较高数额时,应遵照下列规则:
A.当使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运输器具拼装货物时,如果签发了提单,在提单中列明的或在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任何其他单证中证明的,装在这种运输器具内的件数或其他货物运输单位数,即视为件数或货运单位数。
B.当运输器具本身遭到灭失或损坏时,该运输器具如不属于承运人所有或提供,电磁阀进口货运,即视为一个单独的货运单位。
②延迟交付的赔偿限额。
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以相当于该延迟交付货物应支付运费的2.5倍的数额为限,但不得**过海上货运合同规定的应付运费总额。
③承运人的总赔偿限额。
集装箱货物运费基本结构之四
集装箱货物运费还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货地国家内陆运输费及有关费用;
(2)发货地国家港区(码头堆场)费用;
(3)海运运费;
(4)收货地国家港区(码头堆场)费用;
(5)收货地国家内陆运输费及有关费用。
但由于集装箱运输特别是国际多式联运不仅存在由谁负责内陆运输的问题,而且还有整箱货、拼箱货之分,因此,费用的结构和分担方式较复杂。
集装箱运费计算的基本方法之二
2.整箱货的运费
(1)整箱货运输情况下,承运人接收货箱和交付货箱的责任范围习惯上自码头堆场至码头堆场,因此,承运人收取的运费和有关费用也仅包括堆场至堆场范围内的费用,而两端码头堆场外的费用由货主自负。
(2)整箱货运费的计算,如使用的箱子为船公司所有,则规定有Z高运费和Z低运费计收办法;如该箱子为货主所有,则另有规定。
3.**重、**长、**大件货物附加费
(1)整箱货不加收**重、**长、**大件货物附加费。
(2)拼箱货按运价本的规定,电磁阀进口,对**重、**长、**大件货物加收附加费。
(3)如系整箱货接收、拼箱货交付,或拼箱货接收、整箱货交付,则按运价本的规定,对**重、**长、**大件货物加收50%的附加费。